《聊城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政策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一、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山东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革命文物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编制了《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和《山东革命片区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聊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自觉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市上下形成重视关注、支持保障、奋力推进革命文物工作的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规划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45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函〔2020〕384号);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文物革发〔2021〕41号)
2.地方性法规与文件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7年);
《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2020年);
《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意见》(鲁宣发〔2019〕22号);
《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23—2030年)》(鲁文旅发〔2022〕27号);
《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条”(试行)》(鲁文旅革〔2023〕1号);
《聊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三、工作目标
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依法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体制机制更加优化;系统研究、科技应用更加深入,场馆布局日臻优化,阐释展示、教育传承提质增效,服务大局、赋能发展作用越发彰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更加协调统一,革命文物工作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从革命文物中汲取奋进力量的作用更加突出。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10个章节。
1、规划背景。从政策背景、资源概况、革命历史及代表性文物、优势条件、问题挑战五个方面讲述了规划编制背景。
2、总体思路。提出了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依据、规划目标。远期目标:到2045年,聊城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以聊城为重点的鲁西红色文化片区彰显特色优势,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主题创作、活化传承、研学体验等在全国富有影响,形成鲁西红色文化研究交流高地、优良革命传统传承弘扬高地、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地。
3、空间布局。立足聊城革命历史发展脉络,提出构建“一核引领”“两河联动”“多主题串联”“八区共建”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布局。
4、系统保护。从树立正确保护理念、分类分级开展项目、推进可移动文物保护、加强文物安全防护、合理划定保护区划、实施连片保护工程六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对革命文物进行系统保护。主要从文物本体修缮、预防性保护、环境整治、数字化保护等方式实施革命文物保护项目。以红色阳谷、追忆英模人物、踏寻将帅足迹、红色星火燎原为主题,串联县市区革命文物,打造集中连片保护工程。
5、展示利用。从遵循展示利用原则、创新展示利用项目、实施整体展示工程三个方面加强革命文物展示利用。主要以强化场馆展示、提升展示水平、设置纪念标识、发挥综合服务功能等方式创新革命文物展示利用项目。串联县市区革命文物,重点打造红色阳谷、追忆英模人物、踏寻将帅足迹、红色星火燎原整体展示工程。
6、研究阐释。阐述了深化革命精神内涵阐释、加强革命文物专题研究、深化孔繁森精神研究、持续保护利用机制探索四个方面内容。主要通过革命文物管理、利用、展示传播等要素的相互作用来优化创新整体效应,形成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大工程实施和革命文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体系。
7、宣传推广。从拓展文物传播方式、丰富文物宣传内容、加强文学艺术创作、实施文化传播工程、打造红色文旅品牌五个方面,加强聊城革命文物宣传推广力度,打造红色文化旅游品牌。
8、融合发展。推动革命文物+科技、教育、产业、乡村等融合发展,更好地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融入国家两河文化公园战略、冀鲁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实现革命文物整体连片保护利用。结合文旅资源,打造“红色+两河文化”、“红色+研学教育”、“红色+生态康养”为主题的多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9、规划衔接。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国民经济五年规划、文旅规划、国家文化公园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10、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保障(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保障(抓好日常监督、加大资金投入、做好政策衔接)三个方面保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杜晨英
联系电话:8680855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