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机关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聊城爱书人绿屏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字〔2019〕第001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19年4月23日11时10分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孙国民(文执证字371501023)、张尽虎(文执证字371501022)在对聊城爱书人绿屏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聊城爱书人绿屏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接纳6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当场制止了违法行为,并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吊销许可证 | 给予 聊城爱书人绿屏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2019/06/26 |
聊城万佳心语网络文化有限公司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字〔2019〕第002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19年5月5日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聊城万佳心语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罚款 | 给予聊城万佳心语网络文化有限公司罚款叁仟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 2019/05/21 | |
聊城市东昌府区水聚缘网络服务中心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字〔2019〕第003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19年5月14日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聊城市东昌府区水聚缘网络服务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当场制止了违法行为,并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给予聊城市东昌府区水聚缘网络服务中心罚款六仟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 2019/05/21 | |
聊城市探索者狼牙网络文化有限公司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字〔2019〕第004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19年6月3日16时40分,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执法人员在对聊城市探索者狼牙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给予聊城市探索者狼牙网络文化有限公司罚款叁仟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 2019/06/10 | |
聊城市东昌府区兄弟联盟网吧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字〔2019〕第005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19年5月21日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聊城市东昌府区兄弟联盟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当场制止了违法行为,并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给予聊城市东昌府区兄弟联盟网吧罚款六仟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 2019/06/11 | |
金广网吧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告字〔2019〕第006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19年05月21日16时37分至2019年05月21日17时10分,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孙国民(文执证字371501023号)、刘飞(文执证字371501020)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金广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接纳3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 吊销许可证 | 给予聊城市东昌府区金广网吧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2019/06/26 |
聊城市东昌府区杰拉网吧高新区店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字〔2019〕第007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19年06月03日16时00分至2019年06月03日16时30分,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孙国民(文执证字371501023号)、张尽虎(文执证字37150102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聊城市东昌府区杰拉网吧高新区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接纳6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 吊销许可证 | 给予聊城市东昌府区杰拉网吧高新区店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2019/06/26 |
聊城万佳森森网络文化有限公司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字〔2019〕第008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19年7月19日10时41分,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执法支队张德宏(文执证字:371501006)、孙国民(文执证字:371501023)在对聊城万佳森森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给予聊城万佳森森网络文化有限公司罚款叁仟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 2019/07/25 | |
德胜网吧 | 聊城市文 化和旅游局 |
(聊)文罚字〔2019〕第009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19年7月16日16时11时至11时30分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张德宏、付士博对你所经营的德胜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你所经营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4名进入营业场所。执法人员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 吊销许可证 | 给予聊城市德胜网吧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2019/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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