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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聊城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解读
时间:2019-09-03 15: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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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聊城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国办发〔2005〕15号)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前四批市级非遗项目的公布,对于提高我市城市文化品位,体现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推动全市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适时公布第五批市级非遗保护代表性项目具有必要性:

首先,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是参与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基础,公布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是参与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其次,适时公布一批新市级非遗项目是对近年来调查整理非遗资源成果的集中展示,对于展示我市名城内涵建设文化名城大有裨益。

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开展在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扶持传统工艺,实现精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促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及时启动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启动后,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市属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申报,从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代表性项目中认真筛选,共推荐上报85项非遗项目。在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市文广新局聘请相关门类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85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论证、研究和评审,并对推荐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后,针对社会各界和上级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文广新局从严把关,于2018年3月至5月,对传统医药和传统工艺食品类项目一律从严审核把关,凡是生产经营中,证照不齐全的项目一律剔除。食品类项目,如食醋和香油等项目联系相关部门核查了证照和质检报告的真伪。同时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进行了查验、核实。

2018年6月25日、26日对已公示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了现场评审。在聘请专家方面,传统戏剧、传统舞蹈、传统戏曲、传统工艺等项目评审专家为市文广新系统正高职称以上专家;传统体育类项目的评审,聘请了聊城大学体育学院张雪林院长;传统医药类项目,聘请了市中医院针灸科王殿玲主任。通过专家提问和现场展演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确定推荐2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占申报项目的29.4%。同时对建议公布的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进行了认真整理、复核,确保准确无误。经研究,决定将2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列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此次提请公布的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25项,入选的项目兼顾了门类、地域代表性。具体情况如下:按行政区域划分,市直7项,东昌府区4项,临清市1项,冠县1项,莘县4项,东阿县1项,阳谷县3项,茌平县1项,高唐县1项,开发区2项,高新区2项,度假区2项;按类别划分,民间文学1项,传统舞蹈2项,传统戏剧4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3项,传统美术1项,传统技艺11项,传统医药1项,民俗1项。另外,传统美术扩展项目1项。这2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传承保护和发展价值,建议列为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聊城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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