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如沐春风”,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加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这份成功所积累的经验,也正走进祖国的“花园”,以司法护幼苗,预防解决“校园欺凌”,为未成年人保护“开新篇”。
“普法宣传”走在前,“监督预防”是关键
未成年处于人生的关键成长期,价值观、道德观都未定型,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此也是培养、塑造法治观念的最佳时期。司法机关要大力开展普法进校园工作,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使同学们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违法的后果是什么,让同学们从思想上杜绝“校园欺凌”,并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同时司法机关和学校也要做好对接,做到校外校内“一张网”,加大巡逻力度和监控覆盖面,通过监督手段,让“校园欺凌”无处遁形,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枫桥经验”进校园,“矛盾调解”破疑难
学校是个“大花园”,也是个“小社会”,学生之间难免会有各种矛盾摩擦,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矛盾调解中心”,而学生又因缺乏自制力,就会诉诸于暴力,这也是“欺凌”问题的重要诱因。要解决这个问题,便可效仿“枫桥经验”,给出校园的答案,那便是:“坚持发动和依靠学生,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司法机关可选派优秀调解员,在校园中培训出一些学生“调解员”,在发现同学间矛盾之后,通过主动调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消除矛盾纠纷,以此来消除未来可能出现的欺凌问题。
“司法援助”不能少,“锄禾工作”出实招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然而让每一朵“花”都绽放确实很难,因为有些未成年人就算受了欺负,也是躲在黑暗之中,无助的“呜咽”,无声的“怒吼”,因为他们不敢发声,无处倾诉,而此时各地司法机关仿佛察觉到了他们的“呼唤”,频频发力,如聊城阳谷成立“锄禾”工作室,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并通过设置“小信箱”“朗读亭”,可以让同学们倾诉烦恼和委屈,主动寻求帮助,朗读亭甚至可以捕捉敏感词汇,发现那些需要帮助的学生,及时为他们提供帮助,真正做到了想“未”之所想,护“未”以周全。
“少年强则国家强”,国家要复兴,奋进的号角指引着他们奔向星辰大海,海上有“光”,是司法的“勋章”,是司法工作者引领孩子们,走向光明,茁壮成长的担当;国之未来,必由我少年,也将由他们立于时代的潮头,手把红旗,风正扬帆!(文/任全斌)
来源:网信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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