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旅游饭店自愿申报,市旅游饭店评定委员会检查评定,认定临清市格林东方酒店基本达到三星级旅游饭店标准,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实施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聊城市旅游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1日
联系电话:0635-8680852
电子邮箱:lcslfwglk@lc.shandong.cn
聊城市旅游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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