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建议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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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聊城市2023年度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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