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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现将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2日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 2025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 |||||||||||||||||||||||||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 | 罚没金额 (万元) | 不罚、轻罚数量 | 被行政复议诉讼数量 | 移送司法机关数量 | ||||||||||||||||||||
| 立案 数量 (件) | 结案 数量 (件) | 警告 (件) | 通报 批评 (件) | 罚款 (件) | 没收 违法 所得 (件) | 没收 非法 财物 (件) | 暂扣 许可 证件 (件) | 降低 资质 等级 (件) | 吊销 许可 证件 (件) | 限制开展 生产经营 活动 (件) | 责令 停产 停业 (件) | 责令 关闭 (件) | 限制 从业 (件) | 行政 拘留 (件) | 其他 行政 处罚 (件) | 不予 处罚 数量 (件) | 从轻、减轻 处罚数量 (件) | 减免 金额(万元) | 被行政复议 数量 | 被行政复议 纠错 数量 | 被行政诉讼 数量 | 行政诉讼 败诉 数量 | |||
| 填报说明 | 案件数量 | 结案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 1.本栏填写的数据为实施某种行政处罚的数量; 2.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包含一种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栏中;包含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栏中,不重复统计。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 3.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 此处填报的数据应当为案件数量 | ||||||||||||||||||||
|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31 | 23 | 21 | 0 | 22 | 14 | 2 | 0 | 0 | 3 | 0 | 2 | 1 | 1 | 0 | 0 | 35.41 | 0 | 0 | 0.0 | 0 | 0 | 0 | 0 | 2 |
| 填表说明:统计范围为2024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 |||||||||||||||||||||||||
| 2025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 |||||||||||||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件) | 扣押财物(件) | 冻结存款、汇款(件)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件) | 合计(件)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件) | 划拨存款、汇款(件)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件)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件) | 代履行(件) | 其他强制执行(件)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件) | 合计(件) | |
| 填表说明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扣押财物”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冻结存款、汇款”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划拨存款、汇款”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代履行”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其他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决定的数量 | ||
|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0 | 3 | 0 | 0 | 3 | 2 | 0 | 0 | 0 | 0 | 0 | 2 | 2 |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1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 |||||||||||||
| 2025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 ||||||||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 |||||||
| 双随机、一公开 | 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 其他 | 检查次数合计 | 检查企业合计 | ||||
| 检查次数 | 检查企业数量 | 检查次数 | 检查企业数量 | 检查次数 | 检查企业数量 | |||
|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84 | 84 | 184 | 184 | 0 | 0 | 268 | 268 |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査的次数是指检査1个检査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査记录,计为检査1次。无特定检査对象的巡査、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査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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