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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1371500MB2865489N/2022-4389573
2022-01-21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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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坚持高站位,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全面落实文化旅游依法行政、高效完成文化旅游执法改革、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等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职尽责。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子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将法治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坚持高标准,打造普法工作亮点。普法宣传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讲法课活动,主要负责人“法润水城”普法访谈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旅游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典》等专业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案件评审、执法大比武活动,举办消防专题培训、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印刷法规培训等,在全系统形成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普法宣传与重要节日相结合。利用“5.19中国旅游日”“世界文化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宪法、安全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普法宣传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开展“护苗”“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海报1.5余万份,绿书签3万余张。举办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出版物暨版权宣传周和“护苗·绿书签行动”,集中销毁12卡车30吨侵权盗版出版物。利用“村村响”广播平台,开展“扫黄打非”普法宣传。公开曝光一批盗版盗印典型案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营造声势,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引导力和强大震慑力。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渗透到执法全过程,在深入景区、旅行社、书店、剧场等文化场所执法检查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形式向监管对象宣传法律法规,预防违法行为。利用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向经营者及广大群众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非法出版物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文化垃圾。普法宣传与文化活动相结合。深入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在文化惠民演出,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社区、军营等活动中开展普法宣传,展演法治题材文艺作品。和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法润水城 文化同行”--聊城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评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坚持高要求,推动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文物立法。在国家、省上位法的基础上,制定了《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结合聊城文物现状,突出聊城特色,完善了文物“四有”制度、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安全巡查制度等,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促进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起草了《聊城市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严格执行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文件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公文处理程序,确保文件中不出现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严格文件制发程序,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万航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审查、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今年律师顾问审查文件6份、合同20份、诉讼代理案件7件、开展法治讲座2次、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切实提升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高效率,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增设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设立双办公室,健全联席会议、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案件转办和通报制度,出台《聊城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开展出版物市场和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今年8月份以来,梳理各类案件线索180件,现已办结165件,其他15件公安部门正在办理中。立案侦查15件、刑事判决1件,抓获嫌疑人43人、刑拘11人、移诉9人、批捕10人、取保候审8人。摆脱了连续5年的工作落后局面,在10月召开的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现场推进会上,我市作为全省4个先进地市之一作了典型发言。抓好市场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检查组641个,开展督导1701次,检查单位、企业3141家次,发现一般隐患462项,整改447项,整改率98%。向重点旅游景区派驻驻点监管人员32名,监管企业21家,确保系统安全无事故。

  (五)坚持高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及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流程、咨询渠道、投诉方式等要素,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77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达到77.9%;承诺办结时限由2275天压缩为79天,压缩比例达96.53%;梳理政务服务负面清单3项,77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除3项因场地原因无法进厅外,其他事项均进厅办理,77项事项可网办率100%,实现“一门办理”、“一窗受理”。依申请事项均可进行“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根据权责事项调整情况,及时梳理权责清单。今年共承接上级下放权力10项,做好认领、调整等工作。梳理并公布了证明事项实施清单27项,配合有关单位逐步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按照“证照分离”工作要求(涉及我单位事项1项),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做好政策梳理工作。全面梳理出台的政策文件,录入政策梳理平台并及时发布。今年共梳理政策文件7项,对每个文件进行政策拆分,并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

  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制宣传方式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普法工作。创新形式,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活动、参加培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5.19中国旅游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示文化旅游执法信息;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台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部门会签等行政决策程序。

  四是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

  五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聊办发〔2018〕14),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法律顾问管理,促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公职律师的设立,鼓励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考取司法证取得公职律师资格,或者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备案公职律师。

  六是协调做好政府规章调研起草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要求,报送了2022-2026年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聊城市市级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聊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下一步做好立法调研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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