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聊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系统、长效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有效维护文化生态多样性,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黄河运河交汇带(聊城)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请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aochengfeiyi@163.com
2.互联网平台: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_lcsrmzfchannel201911221748274312636333/?select=2025
3.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9号摩天轮南楼3楼318室(邮编252000)
4.联系电话:0635-8680839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3月23日至4月22日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3日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聊城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政策。作为中华文明较早的发祥地之一,聊城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代表农耕文明的黄河文化与代表商业文明的运河文化在此交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农商文化生态。2023年12月,黄河运河交汇带(聊城)文化生态保护区经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黄河运河交汇带(聊城)文化生态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4年10月,《黄河运河交汇带(聊城)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经过全面深入一线调研,多次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旅局相关业务科室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本规划的征求意见稿。
三、工作目标
以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目标,依托聊城地理与文化双重优势,聚焦黄河运河交汇带(聊城)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对象与保护内容,将“水脉、商脉、文脉”融合,以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驱动,构建两河非遗的立体发展模式,弘扬以运河商贸为引擎、黄河农耕为基底、多元非遗共生的两河交汇“农商文化”,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聊城样本”。
四、规划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9)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2022)
《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规划》(2022)
2.地方性法规与文件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7)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5)
《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21)
《山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21)
《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21)
五、主要目的
围绕“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设立近期与远期两步走目标:近期(2025—2030年)着力健全保护体系,推动活态传承与利用;远期(2031—2040年)力争创成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打造两河文化创新传承示范区。
六、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6章。
1.基础分析。从规划背景、地理环境与历史沿革、文化生态资源禀赋、保护现状与问题五个方面讲述了基础条件阐释。
2.总体思路。提出了规划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规划目标、规划路径与范围、规划成果与性质。总体要求明确夯实大运河黄河交相辉映文化生态保护根基、打造全省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示范样本。具体目标提出完善提升系统性保护体系、创新构建活态传承与利用体系、推动多元主体协同与区域联动、推动非遗赋能民生与乡村振兴、加强制度保障与能力建设等。
3.非遗项目分类保护。首先,分大类实施非遗保护传承。按照非遗十大门类,结合聊城实际,进行适当归类合并: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合并为非遗表演类;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合并为非遗手造类。通过这种一类一策略保护模式,完善非遗项目保护和产品转化清单内容,实现非遗保护从单一记录转向系统性保护发展。第二,分项目实施非遗保护传承。围绕保护区内传承价值较为突出的非遗项目,根据非遗项目存续状态划分为传承优质项目、潜力项目和困难项目,通过多维度、差异化分类管理体系,实现保护区非遗从“抢救性保护”向“科学性传承”进化。第三,分传承人实施非遗保护传承。通过多维度评估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形成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引领,地市级、县级传承人为骨干,一般传承人为基础,梯次合理的非遗传承人群队伍。分别采取针对性的培养与扶持措施,确保非遗技艺的可持续传承与创新发展。
4.规划重点任务。第一,系统谋划一批非遗保护重点工程。包括非遗数字基因库工程、非遗教育普及工程、非遗对外交流工程、非遗促进乡村振兴工程、非遗旅游工程、非遗提振消费工程、非遗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工程。第二,长序推进一批非遗保护重点品牌。包括助力“两河明珠”城市品牌、打造“二十四节气”文化品牌、提升“江北水城”生态品牌、重大活动赋能品牌提升。第三,近期建设一批非遗保护重点项目,包括非遗场馆载体项目、非遗传习体验项目、非遗传习体验项目、县(市、区)非遗项目。第四,近期实施一批非遗保护重点活动,包括国家级及省级重点活动、市级核心活动、县(市、区)特色活动。
5.工作机制。第一,构建“1+3+N”工作组织机制。“1”为统筹核心,强化政府主导职能;“3”为专业支撑,构建骨干保护网络;“N”为协同生态,激发社会参与活力。第二,布局整体性保护空间管理体系。以临清市为核心枢纽,联动东昌府区、阳谷县及其他县(市、区),形成“一核、两带、三圈、多点”立体化保护格局,推动非遗资源从分散保护转向系统化、网络化发展。
6.实施步骤。行动计划分为夯实基础、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三个实施步骤阶段,确保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7.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财政资金保障、创新政策保障、人才队伍保障、非遗保护工具保障、宣传推广保障等内容。
七、核心举措
(一)让老手艺有人学、有市场、有收益
针对很多老手艺面临“老师傅老了,年轻人不愿学”的困境,规划将系统性地为传承人提供支持。一方面,政府会为各级传承人发放传习补助,支持他们带徒弟、办培训;另一方面,将重点推动剪纸、葫芦雕刻、阿胶等有市场潜力的项目与现代设计、电商平台结合,开发更受年轻人喜欢的文创产品和体验课程。
(二)把文化保护融入旅游和生活场景
针对非遗与日常生活脱节的问题,规划强调将非遗“用起来”“活起来”。未来,在古城、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大家会看到更多非遗体验店、工坊和小剧场。例如,在游览东昌湖或临清运河时,可以亲手体验木版年画印刷,品尝地道非遗美食,晚上还能观看杂技或地方戏演出。
(三)发动全社会一起保护文化生态
规划设计了一套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的机制,比如,学校可以开设非遗兴趣课,邀请传承人进校园;社区可以组织非遗集市和节庆活动;企业可以投资开发非遗主题的文创、旅游项目。政府将对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补贴或宣传支持。
八、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高梦
联系电话:0635-8680839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网站对《黄河运河交汇带(聊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25年3月23日至4月22日截止。
现将相关意见反馈情况汇总如下: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
特此说明。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4日
2025年4月27日,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了《黄河运河交汇带(聊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时间
2025年4月27日
二、地点
市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室
三、内容
专家组对《规划》进行论证评审、风险评估,听取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等意见;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总结讲话。
四、参加人员
由山东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艺术研究院、中共聊城市委党校、聊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导、规划组主要人员。
五、评估结论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要求,基础工作扎实,资料详实,框架清晰,内容全面,符合《山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划文件的要求。《规划》系统构建了“两核、两廊、多点”的空间布局,提出“1+3+N”工作机制,实施分类分级保护,部署八大重点工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对聊城文化生态的保护定位准确、目标可行,项目设计富有新意,品牌策划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落地性和指导意义。
下一步,应进一步深化非遗传承人才培养与市场化推动,加强非遗与旅游、教育、科技等领域的融合,强化与国土、农业、教育、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能。
评审委员会经研究,一致同意通过规划评审。并对规划文本的规范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建议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实施。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